工件泽硬后在同一回火温度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回火,称为多次回火(图3-6)。又可称作重复回火,主要用于对高碳高合金钢制造工件的回火处理。
高碳高合金钢的回火不能用一次较长时间的回火代替多次短时间的回火,这是因为转变为马氏体是在回火冷却过程中进行的。因此,在每次回火后,都要空冷至室温,再进行下一次回火。否则,容易产生回火不足的现象(回火不足是指钢中残留奥氏体未完全消除)。
一些高碳高合金钢(如高速钢)火后常有较多数量的残留奥氏体。在回火时,自马氏体及残留奥氏体中析出细小的合金碳化物,部分残留奥氏体转变为马氏体。但是,为获得更高的硬度并使残留奥氏体充分转变,以及使回火时得到的二次马氏体转变为回火马氏体,消除应力以提高钢的韧性,常需进行3~5次回火多次回火时的回火次数决定于淬火后残留奥氏体数量及其耐回火性。高速钢在普通淬火后,需进行 2~3(一般为3)次回火,回火温度及回火后的硬度见表3-12。高速钢经等温淬火后,组织中保留有更多、更稳定的残留奥氏体。为促使它们的转变,也需进行更多(4甚至5次)次数的回火。